宋志平:混合所有制是一场企业制度创新
国企改革历经四十年时间,我国国有企业大体上和市场经济融合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国企改革上从理论和实践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尤其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一步对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为国企改革“最后一公里”铺平了道路。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国企改革的三年行动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大家知道,国有经济和市场接轨是个世界性难题。其中有两大问题,一是宏观上怎么解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问题;二是微观上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相互融合的问题。我想就这些问题和大家交流三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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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我们成功地实现了国民共进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为我们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些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点,我们既没搞民进国退,也没搞国进民退,而是国民携手实现了国民共进,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三年行动中提出国企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领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国有经济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主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既做到了瘦身健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大力开展服务业、制造业、互联网和创新经济,展现了巨大的活力。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形成了大河有水小河满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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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OND-
混合所有制是一场企业制度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上有两种微观企业形态,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两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必然会相互融合,形成新型的所有制企业,这就是混合所有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把混合所有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第一次充分肯定了它的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
这次三年行动中,把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就是要充分认识混合所有制对改革的重大意义,对做好混合所有制要有个积极的态度和心态;“稳妥”就是按着“三因三宜三不”扎扎实实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刮风,不搞一刀切;“深化”就是突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功能,要在改字上下功夫,最终体现在做优做强企业上。混合所有制要想混好就必须在 “合好”和“改好”上下功夫。“合好”就是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支持商业一类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高匹配度是指具有相同的合作诉求和发展诉求;高认同感是指对企业定位、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文化等高度认同;高协同性是指在业务开展、产业链布局、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源配置等方面协同性高。总之,混合所有制企业双方,要在战略上一致、文化上认同,产业链上协同,要有长期合作的打算才能去混。
在制度创新上,混合所有制能够解决国企改革政企不分和民企发展不规范的两大难题。对国有企业最重要的是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市场化机制。今年5月,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文件中提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在充分竞争中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实施和全资、独资国有企业差异化的监管和治理制度。在非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实行更加灵活的监管和治理制度。这次三年行动中提出的支持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国有股权比例低于50%、其他所有制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我们应该把这些政策落地,让它具体化、可操作。
在混合所有制的“宜独宜控宜参”中,我们既要把“宜控”的控好,也要认真研究“宜参”的混合所有制。像蒙牛、绿地、万科等企业都是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既引入了市场机制,实现了快速发展,也强化了规范治理,维护了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各方股东权益。
国有企业上市化改造是一种规范的混合所有制。今年是资本市场三十而立之年,资本市场极大地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不光引入难得的发展资金,同时也引入了市场机制和规范管理。目前在4100多家上市公司中国企有1100家左右,其中央企有400家左右。2019年,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占央企总资产的68%,利润占央企总利润的86%。作为国有企业,我们要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模范,积极遵守“三分开两独立”的规范治理要求,解决好一股独大的问题。这次三年行动中提出要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使公司加强内部制衡,公开透明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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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RD-
改革的重点还是机制
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是企业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的关键。中央领导多次讲到,国企改革重要的是机制改革,只有机制才能激发企业微观活力。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一指就是要抓住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立。要提高对于机制和企业活力、创新力、竞争力、原动力的认识。机制是实打实的东西,要用足政策。我们都要做机制改革的促进派,不能做改革的顶门杠。
企业机制主要有三条。一是三项制度,就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这方面要做到三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其实,这是我们三十年前国企改革的出发点,我们当年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和“铁交椅”)。但这么多年来,一些企业并没有做好做足,甚至有些企业出现回潮,使得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普遍不到位。在国企中,收入普遍存在倒挂现象,和民营企业正好相反。这不合乎市场规律,必须改革。所以,三年行动中仍把三项制度改革放在机制改革的首位。
二是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今天我们已进入一个高科技和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同样都是重要资本,甚至人力资本是更重要的资本。所以要想留住人才,激发大家长期的积极性,就必须要有中长期激励,就是国资委领导讲的“3+2”:科技分红、股票计划、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骨干跟投。
国企机制改革的标准是什么?就是在机制改革后,我们国企的员工收入待遇和社会的同类等企业基本相当,我们的骨干人员激励水平和社会同类等企业基本相当。
我们有很好的范例。央企的海康威视(002415,诊股)、地方国企的万华,他们的机制都很先进,大家应向他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万华时语重心长地说:“谁说国企搞不好,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成为现代企业。”对照万华看自己,为什么万华能做到我们做不到?我们抱着的残和缺究竟是什么?是不是应该放下?
三是弘扬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说:“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中央文件也明确提出国有企业家的概念,充分肯定了国有企业家的历史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二十字要求。这就是国有企业家的特质,要大力弘扬。国有企业家是企业宝贵的财富,应该倍加珍惜,应当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苏世民在《我的经验与教训》中讲到“一个人可以学着做管理,甚至可以学着当领导,却无法通过学习成为企业家”,强调了企业家的可遇不可求。最近,我在山东省参加国企改革述职问询时,山东重工的董事长谭旭光给我印象极其深刻。他就是李云龙式的企业家,敢作敢为,大刀阔斧地改革,受到了职工的拥护和领导的表扬。
最后,我想说,如今国企改革有最好的环境,我们也有了改革最好的政策。我们应该身体力行,勇于担当,率先垂范,一马当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