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宁:消费券发放如何雨露均沾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车宁
疫情防控收官际,重振经济发力时。
然而,当下不同过往,与2003年乃至2008年相比,我国经济结构已有质的改变。一方面,消费而非外贸、投资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贡献率57.8%,拉动GDP增长3.5个百分点),这一趋势的发生已有六年之久且仍在持续;另一方面,之前曾发挥重要作用、现在为市场寄予厚望的投资,其边际效应则逐渐衰减,再加上国外疫情走势不明,外贸秩序深度重整,消费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引领经济复苏的头雁。
ink="">在种种刺激措施中,消费券由于见效时间快、影响范围广、乘数效应高、负面作用小等优势而广为青睐。仅在五一期间,全国就至少有24个省份、68个城市启动消费券发放,涉及餐饮、百货、出行、文体等方方面面,上海的“五五消费节”更是成为城市的新名片,其消费券发放额度累计超200亿元,带动的火爆消费盛况为全国其他地方所艳羡。
然而,效率之下也需关注公平。一方面,消费券以电子形式基于网络平台发放,其外部性也因为网络效应而放大;另一方面,消费券发放为政府所组织,甚至有财政资金投入,这较之企业行为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如果说本轮消费券发放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时代作为公共政策的首次大规模实践,那么这场“红包雨”更理应雨露均沾。
网络平台改变了什么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消费券的发放原本也是如此。早在1933年,德国政府就为应对一战后的大萧条而定期向国民发放用于购买食物、日用品的小额消费券;而在1999年,日本政府也因经济泡沫破灭而向15-65周岁的全体国民普发“地域振兴券”;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台湾、杭州、成都等地方同样进行了类似操作。
本次的改变源于时代。快速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在带来巨大商业成功的同时,更将其影响从线上投射于线下,由市场旁及于民生,作为“国民应用”的电商、社交等头部互联网平台逐渐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事实上的“公共基础设施”,消费券的发放也毫无意外地采用了这一发展成果。
互联网平台带来的并不仅是表面上消费券发放形式由纸质到电子的改变,而是有其更全面的优势:一则,互联网平台覆盖广泛,不仅在B端和C端都有大量用户,还坐拥影响持续扩大的消费场景;二则,互联网平台功能强大,不仅基于海量用户群体和精准营销手段而有更高的投放效率,也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而使得受众选择更为精准,出现问题更易溯源;三则,互联网平台风控过硬,对于消费券发放中屡屡出现的“羊毛党”和“黑色产业”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工具和经验,更能降低损耗,使“好钢用在刀刃上”。
不过,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加成有其两面性,关键在于外部性效应的扩大而可能导致公益的天平失衡。对于被影响的产业来说,消费券发放与其说是原有生态的修复,不如说是未来结构的重塑,并且一时一地的消费隐然有其总量上的天花板,在A处消费后作为与其有替代性的B处就可能被“无视”。另外,消费券的发放毋庸讳言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政府的倾向性在互联网平台及其背后各项前沿技术的加持之下,其作用显然如虎添翼。因为乘数效应等因素的不同而选择扶持不同产业本身并无可厚非(特别是在当下),但由此产生的外部性还应有所控制,至少不能因此给正陷入“后疫情泥沼”中的产业以“次生伤害”,有意无意地“以邻为壑”。
公平并不应仅限于被影响的产业,参与发券的机会也理应公开、公正。公平并不意味着要人人有份,也不意味着要以反垄断为名排除某个个体,而是要首先做到程序上的一视同仁,将准入等重要环节置于阳光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另外,也应有更多平台(不仅仅是现在的少数头部平台,而是有更多政务、生活服务平台)被允许参与活动,更多主体被鼓励投放权益,除了特定商家提供的“满减”服务外,上下游企业如银行、电商等还可以参与进来,提供诸如免分期费、包邮等激励。既然是政府组织的“公益活动”,那就首先要保证大家都有公平参与的权利。
不要怀疑企业们的参与热情。进入所谓的互联网经济“后半场”,消费券发放已是为数不多的大规模廉价获客机遇,再叠加疫情导致的“非接触”生活模式,中老年客户在社交、支付等平台的用户量又迎来新一轮的增长,而他们也正是金融机构所定义的“财富客户”。不管是“新兴”抑或“古典”的互联网,不管是商超抑或银行,各方都需要以消费券的发放为手段获客、活客,巩固和扩大领先优势。
不仅如此,消费券的发放还被赋予了更深的战略期许。随着消费互联网的红利“见顶”,相关企业都在摩拳擦掌,积极拓展2B(大B)、2G(政府)业务。通过消费券发放,企业不仅密切了和地方政府的合作,还将旗下平台持续打造为“吃喝玩乐”的基础设施,整合各类商户,实现向线下、向生活场景的突围,更可以从中掌握更加鲜活、更加多元的海量数据,把握数字经济时代商业竞争的制高点。而这更从侧面反向增加了消费券发放公平实施的必要性。
政府参与改变了什么
其实,平台发券这事本来也“平淡无奇”,对于适应了电商购物的我们来说,下单先领券已然成为“天经地义”的行为模式。而“618”、“双11”、“双12”等也因其琳琅满目而不失诚意的打折活动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狂欢日”,就连疫情期间大行其道的“主播带货”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这一逻辑的继续深化。
带来改变的是政府参与。如前所述,政府参与、引导、组织消费券发放活动本身就使其具有鲜明的政策色彩(而不再简单是一个商业活动),更不用说还有财政资金的参与。既然是政府的经济政策,就要首先考虑维系所谓“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健康关系,一方面不能有损市场的正常生态和内在活力,另一方面还不能有损公平,使政策异化为利益输送。
我们知道,政府并非生产部门,将部分财政资金用来发放消费券也就意味着是公共资源的再分配,在预算一定的情况下,将财政资金应用于消费就意味着不能应用于投资,花费于当下也意味着削减了长远。一方面,要谨慎评估作为干预经济手段的消费券发放的有效性和比较优势(尤其是与投资相比);另一方面,财政支出用途的改变同时也意味着惠及人群的改变,这里同样需要公平,至少不因此使其原本的权益受到损害。
进一步地,由于当下的经济衰退不同于之前的经济危机,前者从卫生领域触发,属于经济生活的突然停摆;后者由金融市场引起,属于金融扭曲的集中爆发。与后者相比,前者虽不需要小到企业个体大到全球经济资产负债表的全面盘整,但也更需要在短期内注入信心、流动性等重新激活经济循环。因此,看似简单的消费券发放,其所要实现的目的也并不单纯,而是具有了扶贫救助、社会福利、刺激经济三重色彩,其平衡既需要更加精密的方案设计,也需要其他政策的支持。虽然有越来越多的数据显示其效应发挥持续走高(杠杆率据称已突破10倍),但消费券发放自身不应也不能唱“独角戏”,不能替代其他政策措施的实施。
更何况作为消费券发放基础的财政资源本身也有限制。随着经济发展新旧动能的转换,一些地方在转型中正在经历财政收入停滞乃至收缩的阵痛,土地财政淡出的同时并没有兴起与其作用相当的新增长点,在财政资金有限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应屈从于羊群效应而盲目攀比。另外,虽然消费券不像现金具有储存功能,但消费能力却可比现金,在市场大量发放消费券无异于注入流动性,也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价格波动。在这里,政府同样要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发挥政策作用、激发企业积极性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之间做好平衡。
另外,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消费券发放还不仅是宏观的政策行为,而更深入到具体交易方式的改变:先不说财政资金的投入,由政府组织的消费券发放本身就意味着对入选企业的认可,通俗理解就是政府在网络平台上为企业打广告。然而,同样的“药物”在不同的对象上面却有不同的“疗效”:在企业方面,一是企业本身是否对消费券、对互联网手段是否敏感,二是企业是否为政府所中意(是否能带动更长的产业链条、是否本地企业等),三是消费券对不同企业的作用也不相同;在个人方面,城乡、贫富、年龄乃至消费习惯的不同也都会影响作用的最终发挥。政策一方面要注意最基础的形式正义,另一方面也要关照实质正义的实现,最起码应该避免挤出效应和本位主义(地方保护)。
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就在本文写作的当下,政府基于互联网平台组织的消费券“红包雨”依旧飘零如注,我们所呼吁的“雨露均沾”也不是平均,而是公平。而所谓“公平”(just),正如著名思想家罗尔斯所指出的,“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德性一样”。在经济重启的“奇点”时刻,虽然消费券发放被赋予了刺激经济、扶贫救济等职能,但其作为制度设计至少不能有违于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施政者从制度设计到方案实施多管齐下,始终将消费券发放置于法治、公正的轨道之上。
制度设计方面。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由于政策实施的公益性、网络加剧的外部性,更应该做好政策之间、地方之间乃至中央职能部门之间的统筹,增强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加强立法工作。在这方面,财政部虽然在2009年制定有《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但时过境迁,内容多有不敷使用之憾,且立法层级较低。因此,首先应提升立法层级,使制度更具有权威性和执行力,另外也应完善准入、评价、退出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程序,并考虑增加相应罚则。
方案实施方面。一是提供更加开放的供给,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增加更多的消费券发放渠道,特别是针对不熟悉网络的特定群体要保留传统的发放方式,使这项本应立足于公益性的行为更具有获得性。二是提供更加多样的产品,基于开放、公平原则,既照顾到不同企业广告宣传、拉动消费的需要,也惠及于不同消费者不同的优惠使用偏好。三是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既然有政府一定意义的“背书”和数据风险隐患,那就更应该厘清责任边界,保障以知情权、选择权为核心的消费者权益和以控制权为核心的信息安全权利。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新冠疫情的发生特别是其对全球经济影响的持续,使得原本沉寂单调的理论反思陡然勃兴。深刻者或以为其是信用经济长期扭曲的必然恶果,或以为其是Pax Americana(美式和平)之下国际经济秩序的崩溃起点。然而这些都失之于“宏大”,至少从眼前而言,经济恢复的关键还在于“信心”,消费券发放政策实施的起点和目标也在于信心。而信心恢复一方面固然需要医学手段的进步、消费预期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同样需要经济生态和消费环境的优化,而这正是公平正义的力量。
(本文作者介绍:金融新兴商业模式的长期观察者,现就职于某大型银行,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