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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亮:“阳光”下的阴影 | 进深

2020-09-10 08:55 浏览:760

阳光海天董事长兼CEO 闫亮阳光海天董事长兼CEO 闫亮

   林振兴 发自北京

  40岁的闫亮,至今都很喜欢不断重温星爷的《食神》,向往小人物的奋斗史,他也时刻警示自己,“别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

  2004年,刚从对外经贸大学毕业的闫亮,并没有按部就班找一家合适的企业上班,而是开始四处寻找创业机会,在天津折腾农业。

  两年后,他偶然从一篇文章中获悉停车场这一“离钱近”的生意,将创业方向锁定于停车行业。2006年8月8日,闫亮和3位同窗好友蔡超(创始人&停简单VP)、祁志远(创始人VP)、刘保君(创始人&停简单VP)一起,创立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上演停车行业的“中国合伙人”。

  一路下来,这个山东汉子“赌命”,始终坚信“天下没有比停车最好的生意”,并把阳光海天标榜为国内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的停车管理公司,讲了一个比一个动情的故事,吸引资本方的眼球。

  然而,上一个喜欢讲故事的贾跃亭,却带着乐视从历史舞台上谢幕。

 (一)

  一个做“终不见天日”的停车公司,为何取名“阳光海天”?

  闫亮回忆道,“因为我是山东青岛人,满大街看到的都是阳光海天。阳光海天包含着自然元素,空间也比较广阔,可能无论在哪个行业,这个名字我们感觉都很通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阳光海天的初始股权架构上,仅出现闫亮和杜君,并没有跟他一起奋斗的其它三位创始人的身影。

  四年后,随着阳光海天慢慢成长,其经营范围由单一的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清洁服务,延展到了经济贸易咨询、项目投资、洗车服务和劳务派遣。

闫亮:“阳光”下的阴影 | 进

  同时,杜君和闫亮于2010年8月退出阳光海天,取而代之是北京瑞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据了解,瑞利华科技由闫亮、北京美太旌旗贸易有限公司、冷静、蔡超和刘保君分别持股47%、24%、23%、4%和2%。其中,美太旌旗贸易由高琪和拜晶分别持股66%和34%。

  虽然此次股权变动,创始人蔡超和刘保君进入了阳光海天的股东序列,但是“祁志远”的名字依然不见踪影。而且,闫亮本人仍占有绝大数股权。

  次年,瑞利华科技又全身而退,阳光海天的股东阵营换成了闫亮、冷静、蔡超、拜晶、刘保君和苏州汇科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3月,阳光海天在上述股东基础上,新增刘海斌和宁波熔岩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在英特公寓200多平米的地下室,闫亮团队从创业伊始一直待到2015年。公司快速发展和扩张版图,走上了烧钱的道路,导致的项目人力短缺、回款期长等一系列问题,使得阳光海天在现金周转上遇到了极大困难。

  最紧张的时候,闫亮和几个创始人甚至要信用卡提现来给员工发工资。

  也是这一年,市场与资本有了新动静,汇泊基金选择了阳光海天。2015年10月,双方宣布正式并合,首期超过21亿人民币将用于盘活一二线城市车位的存量和增量。在闫亮对媒体的转述中,曾说道,“在谈判桌上,我转让了公司80%的股权,想就此解脱,不想再天天为资金流发愁。”

  然而,在阳光海天的历年工商登记变更中,却未发现“汇泊基金”的身影。作为国内停车产业高端停车资产持有者与机构投资者,汇泊停车产业基金隶属于私募股权基金览睿资本(LimeTree Capital)旗下,而览睿资本则是一家资产规模超10亿美元的私募股权/房地产投资管理公司。

  事实上,2015年6月,阳光海天分散股权状态结束,它由阳光海天停车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其股东为SUNSEAPARKING LTD。

  此后,闫亮再次用他讲故事的本领,描绘出“资本-技术-资源”的闭环,吸引资本的注意。2017年11月,阳光海天完成新一轮15亿元融资,由华平投资领投,红星美凯龙集团跟投。这是迄今为止停车行业融资规模最大的一笔投资。

  闫亮喜欢将融资对外包装成一个感人故事:为了重新拿回公司控制权,他本人几乎抵押了所有个人财产,再加上华平资本的支持,他终于“赎回”了自己牵挂两年的公司。

  但企查查信息显示,当前,阳光海天的主体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海天”)有6位董事,2位监事。闫亮任董事长,其中,李秀秀的另一个身份是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副总裁,张其奇曾担任北京华平投资执行董事及红星美凯龙(01528.HK)非执行董事。

  (二)

  资本的加入,加速了闫亮和阳光海天围猎新的目标。

  2017年后,闫亮将公司的定位升级为“做中国停车资产管理的领航者”,从资产管理角度去进行停车服务。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扩展至停车场资产收购、长期经营权的收购和承包租赁(BOT模式),以及轻资产的委管服务模式。

  在闫亮的设想中,类似这样10年以上长期经营权的租赁收购,将是公司未来最重要的业务组成,“这相当于帮助停车场做单个停车场的ABS,十年或者二十年资金的一次性兑付,由我们来进行市场定价和运营。同时在此基础上,未来还有超额利润分成,通过我们的管理把资产价值增加,业主还能分到一部分红利。”

  然而,现实并不如他想象的这般美好。

  2018年11月,住天津市河东区的的查丽和崔欣怡母女俩将天津阳光海天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其返还天津河东万达广场尚东雅园地下一层C013号地下车位(简称“C013号地下车位”)。

  查丽和崔欣怡先于2011年3月20日与天津河东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就C013号地下车位达成协议,以111834元的价格自2009年6月26日租赁至2049年6月25日。

  2013年5月,天津阳光海天从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的合同,整体租赁合同整个提车场,但海天公司在未查明该车位真实使用人的情形下,擅自将该车位交由刘亮、李娜使用,导致查丽和崔欣怡车位无故被占用,多次协商未果。

  法院最终判定,天津阳光海天停车场、刘亮、被告李娜返还查丽、崔欣怡C013号车位,并赔偿车位损失费13280元。

  截止目前,阳光海天共计6则裁判文书,涉及合同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纠纷等等。

  2020年1月,张弘祥将车停放在阳光海天天津公司管理的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上。当日,他发现该车左后保险杠有被撞痕迹,肇事车辆不明,后报警。但与停车场沟通后,停车场表示不负责张弘祥的车辆损失,还收取8元停车费。

  张弘祥遂将阳光海天天津公司一纸诉讼告上法院。法院认为,经营人对停放车辆有附随的保管义务,如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判决阳光海天天津公司赔偿张弘祥600元。

  此外,在工商局网站上,还留存有阳光海天三次行政处罚,处罚单位为海淀区和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书号为京海人社劳监罚字2014第139号、京朝人社劳监罚字2016128号和京朝人社劳监罚字201650号,后两次分别处罚2000元和1000元。

  早年间,闫亮面临车场人工收费贪污腐败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创始人之一的祁志远回到老家,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一个农村,他通过乡里乡亲的关系找到了二三十个愿意出去的待业青年,一群人坐着绿皮火车回到北京。

  他们进行七天集中培训,找到行业内做了多年停车场培训的人学习经验,改为手持POS机刷卡收费,杜绝了腐败,并且把员工形象统一化,穿着制服,提升服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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