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上篇:十四五规划量化指标的建议
内容摘要
民生福祉:重点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解决“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是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增进民生福祉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话题,建议增加调查失业率、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规划目标。
经济发展:与GDP相关的目标建议取消设定,更侧重质量和结构
我们建议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部分取消与GDP相关的目标设定,应着重强调“质量”和“结构”,建议选取以下指标设定目标值:“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直接融资比重及资本化率。“三新”占比2019年数值为16.3%,建议2025年目标为17.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2019年为11.5%,建议2025年目标为1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19年为60.6%,建议2025年目标为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19年为44.4%,建议2025年目标为50%;直接融资占比2019年为12.2%,建议目标值为25%;股市市值占GDP比重2019年为59.8%,建议目标值为80%,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占GDP比重2019年为7.4%,建议目标值为8.5%。
科技创新:科技发展是十四五增长动力的重要引擎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科技发展将是我国实现这一转变、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引擎。我们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将R&;D投入强度、基础研究强度、每万人口发明专利量、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数字产业增加值作为衡量科技领域发展目标的重要维度。其中前三者主要衡量我国在科技研发等原动力领域的投入强度及产出成果,后二者主要衡量我国对于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
资源生态:可持续发展仍将是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安排
经济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增长模式也从粗放式向包容式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演进,资源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愈加重要。进入十四五阶段,国土开发、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仍将是五年规划的重点安排,参考日本高质量发展的演进历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我们建议将循环经济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之一。
防控风险:建议关注宏观杠杆率及粮食能源安全
2017年十九大报告强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三大攻坚战首次提出,我们建议除了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等指标设定,十四五期间应更关注防控风险,设置相关预期性指标。除了宏观杠杆率外,保粮食能源安全居于“六保”之列,建议重点关注。据BIS数据,我国宏观杠杆率2019年为258.7%,建议2025年目标值为280%;粮食安全方面,人均粮食占有量2019年为474.9公斤,建议2025年目标为480公斤,谷物自给率2019年高于95%,建议2025年目标为维持95%以上;能源自给率2019年为81.7%,建议2025年目标值为85%,随着能源战略深化,对能源安全较十三五可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提示
新冠病毒变异导致疫情再次爆发;中美摩擦超预期变化
目 / 录
正 文
十四五民生福祉规划目标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解决“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是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增进民生福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成为十四五规划的重要话题,“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目标都应当在十四五规划报告中提及。
就业与收入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乃民生之源,就业与收入是民生福祉的核心变量。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充分的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亦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增长目标逐渐弱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就业”应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原因有以下三点:
其一,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目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充分就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海外发达国家往往更加重视就业情况,失业率是其政府宏观调控锚定的关键变量之一。
其二,“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写入十九大报告中,作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一。工资性收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经济来源,充分就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前提条件。
其三,由于疫情发展和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大,今年两会未设置具体的经济增长目标,而是“六稳”“六保”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其中“六稳”首稳就业,“六保”首保就业。展望十四五时期,在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国际关系和外贸形势依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设经济增长目标转而重视就业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
我们认为,十四五时期,“充分就业”方面可以设置两大重要指标,一个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另外一个是调查失业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于本期新就业人数减去本期自然减员,主要用于衡量城镇创造就业岗位和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正在持续推进,每年都有大量新增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市场。自从“九五计划”提出五年新增4000万城镇就业以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从未缺席。我们建议十四五期间目标与十三五一致,即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
调查失业率
除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之外,调查失业率也是体现“充分就业”的重要数据。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更关注做“加法”,只考虑有多少人加入了城镇劳动力市场,对失业端的情况有所忽略,若要全面描述就业情况,调查失业率是更加应该关注的数据。我们认为,5.5%~6.0%的调查失业率可以写入十四五规划的工作目标。
九五至十二五期间,中央主要采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目标,但由于登记失业率:(1)需要失业人口主动登记(2)不统计非城镇户籍的劳动力,因此不能体现实际的失业压力。十三五规划中,登记失业率目标并未提及。
2015年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称,“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首次提出要将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目标。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了“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目标,2019、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该指标已成为描述就业情况的核心指标,十四五时期及以后,“调查失业率”指标的重要性可能超过“GDP增速”。
作为发展中国家,5.5%以内的调查失业率是就业相对充分的重要指标依据。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数据显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5.5%,而我国自2013年开始公布调查失业率(尽管不连续)以来一直低于该水平。因此2018、2019年我国调查失业率目标均设为5.5%。
我们根据之前年度登记失业率的数据用调整系数法推算往年的调查失业率数据,发现2000年后失业率最高点为遭遇次贷危机之后的2009年,约为5.5%,由于登记失业率不统计非城镇户籍员工的失业情况,因此5.5%的估算值有可能低估了08年大量农民工返乡的真实情况。2020年遭遇新冠疫情冲击,周期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压力叠加,调查失业率走高(今年1-7月平均为5.8%),政府工作目标也从5.5%上调至6.0%。
展望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我国经济同样处在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潜在增速相比十三五期间将有所下降,创造就业岗位的速率趋缓。因此,从实事求是角度出发,建议十四五时期调查失业率目标设置为5.5~6.0%。
居民可支配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过40余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企业、个人的收入分配关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八五计划(1991-1995)中曾明确表示,“实际工资总额的增长不能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实际平均收入的提高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直到十二五规划(2011-2015)调整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富”逐渐向到“民强”切换。
展望十四五,虽然经济增长目标可能被弱化,但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愿景不会变,应至少保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一,但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较为宽泛,一直以来并未明确。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新闻发布会时指出,中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国家统计局内部测算,2017年中等收入群体已经超过4亿人,根据统计局的口径,家庭收入为10~50万元的群体称为中等收入群体。2020年5月23日,习总书记在政协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到中国“有包括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在内的14亿人口所形成的超大规模内需市场”,这表明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基本确定。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持续扩大,将最大程度地释放我国作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的发展潜力,解决增长所需的内生动力不足等一系列结构性问题,有序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多活力。刘世锦、李稻葵等经济学家陆续建议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用10-15年的时间推动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翻一番。我们建议,十四五期间可以制定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至少1亿人的目标。
教育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2035》,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指的是16-59周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一个体现国家人力资本的综合性指标。我们认为,十四五阶段可以进一步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目标,由2020年10.87年提高至11.4年。
养老与医疗
养老和医疗是民生保障体系两大长期建设目标。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超过95%,基本实现了法定人员全覆盖。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持续加深。根据中国发展基金会的测算,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约有1.8亿,约占总人口的13%;2025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2.1亿,占总人口数的约15%。我们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五期间应当重视养老和医疗方面的目标规划。
养老
养老方面,十三五期间我们的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82%提高至90%,根据我们测算,目前参保率已接近93%,基本实现全民“广覆盖、保基本”。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现过度依赖第一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较慢。
我们认为,十四五阶段可以增加“第三支柱”指标。2020年1月11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建议“从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的高度谋划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当中”。2020年1月23日,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保险业纲领性文件——《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银保监发〔2020〕4号),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并明确了“力争到2025年,商业保险为参保人积累不低于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发展目标。
医疗
医疗方面可以考虑两类指标,一是持续提高医保覆盖水平,二是持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保覆盖方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超过95%,基本实现了法定人员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可以考虑全面提升医疗保障的力度,如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即降低患者看病时个人费用的占比,提升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报销力度。2019年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为28.36%,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2030年占比降至25%左右,年均目标降低约0.3%,建议2025年的目标可以定在26.5%左右。
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建议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3.5人。
人均预期寿命
人均预期寿命方面,十三五规划提出的77.3岁已基本达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30年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我们认为十四五时期目标可以设定为5年累计增加0.8~1岁达到78.3~78.5岁。
扶贫
十三五规划要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根据现有情况看,全面脱贫目标大概率实现。展望十四五,解决收入差距大、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依然需要对扶贫工作有足够的重视。
我们建议可以进一步提高贫困标准,在新的标准下实现全面脱贫。现行标准为2011年不变价人均2300元/年,根据物价指数外推,2020年约为2800~2900元;国家扶贫办披露,2019年实际认定标准为3218元。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曾多次公开表示,到2020年脱贫收入要达到4000元。
居住
“住有所居”历来也是五年规划的重点之一,十五期间提出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十二五期间提出建设3600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期间提出实施2000万套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我们认为,坚持“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十四五期间提出新增建设目标的概率较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以成为居住环境改善的重点目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摸底调查显示,全国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大概是22万个,涉及的居民近3900万户,2020年启动改造的约有700万户。加上部分2000年以后建成的老旧小区,“十四五”期间可以设置完成改造3500万户的目标。
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目标
自“十二五”规划起,五年规划开始制定“经济发展”类指标目标值,十二五期间选取国内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及城镇化率,十三五期间选取国内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城镇化率(细分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及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我们建议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部分取消与GDP相关的目标设定。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的过程中,对经济增速的追求将逐渐弱化,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没有设定具体的经济增长目标,而是以保障就业、抓好“六保”作为今年工作的着力点。因此我们建议十四五期间不设置经济增长目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绝对值及增速目标及可间接倒推出经济增长规模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
另外,建议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也取消设定。首先,“十三五”期间该项目标完成难度较大,截至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3.9%,较2015年增加3.14个百分点,距离十三五规划目标值56%还有较大距离,叠加疫情对服务业的冲击,可以预见该项指标基本无法完成目标。其次,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我们认为发展高端制造业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由破到立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核心,将是未来几年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点,而对服务业的侧重则相对转弱。
建议经济发展指标体系重点强调“质量”和“结构”。2020年7月30日政治局会议指出,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我们认为,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应着重强调“质量”和“结构”,从供给侧生产要素出发选取指标,建议选取以下指标设定目标值:“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化率、直接融资比重及资本化率,分别对应全要素生产率、劳动力、资本等核心供给侧要素。
“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可以使用“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衡量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水平。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为全面监测我国新兴经济发展变动情况,促进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客观认识我国“三新”经济良好的整体发展态势,以及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底首次发布了“三新”经济增加值数据。
“三新”经济是以新产业(行情300832,诊股)、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三新”经济增加值衡量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三新”经济生产活动创造的增加值。具体而言,“三新”是指:
-
新产业指应用新科技成果、新兴技术而形成一定规模的新型经济活动。具体表现为:一是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直接催生的新产业;二是传统产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新产业;三是由于科技成果、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产业的分化、升级、融合而衍生出的新产业。
-
新业态指顺应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或服务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和应用,从现有产业和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动形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
新商业模式指为实现用户价值和企业持续盈利目标,对企业经营的各种内外要素进行整合和重组,形成高效并具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将互联网与产业创新融合;二是把硬件融入服务;三是提供消费、娱乐、休闲、服务的一站式服务。
统计局一般于每年7月发布上一年度数据。2016年至2019年,该数据分别为15.3%、15.7%、16.1%和16.3%,处于稳定抬升状态,其中,2019年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我们预计2020年继续上行0.2%至16.5%,假设十四五期间保持年均0.2个百分点的上行幅度,建议2025年目标值为17.5%。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党中央、国务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新定位和新目标,这意味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18年11月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一指标对于跟踪我国经济新动能、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可得数据显示,2014年、2016年、2017年和2019年,数据分别录得7.6%、8.3%、8.9%和11.5%,保持上行态势且近两年有所加速,预计2020年可达12%,假设十四五期间保持年均1个百分点的上行幅度,建议2025年目标值为17%。
城镇化率
十一五以来,历次五年规划都会设定城镇化率目标,十一五和十二五仅设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十三五同时设定了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目标值分别为60%和45%,截至2019年末,两项数据分别为60.6%和44.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完成目标,而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在十三五期间的年均涨幅,完成目标的难度不大。
近几年,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幅均超1个百分点,从其他各国城市化的历史来看,当城市化率达到70%-75%左右时,城市化的进程将放缓,我国城镇化仍有较大的空间,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议2025年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值分别为65%和50%。
直接融资占比
资本要素改革是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核心之一,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并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并坚持向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结构失衡,存在间接融资占比过高,间接融资占比较低的问题,“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要点,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8年和2019年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继续强调“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从资本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十四五将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股权融资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之一,其对于完善企业融资方式尤其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意义重大。
根据央行在今年一季度和半年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金融市场为企业提供的直接融资方式一般有企业债、股票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社会融资总规模中这几项数值能够代表直接融资规模,而三项加总占社融的比重可用于衡量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直接融资比例分增量和存量两个概念,从央行近两个月季度的表述看,主要披露的是增量数据,即当年直接融资新增量占社融新增量的比重,我们也倾向于使用增量数据。
2002年以来,我国直接融资比例经历了先升后降的过程,2002年至2010年间波动攀升,自1.5%上行至28.7%的历史峰值,此后有所回落。2017年降至7.8%(主因2019年末社融口径调整将历史数据仅更新至2017年),2018、2019年缓慢上行,2019年末为12.2%,截至今年7月,今年直接融资占社融比重已经达到18.8%,提升幅度较大。结构上看,近几年直接融资主要来自债券融资,2019年企业债净融资达到3.24万亿,2020年前7个月债券融资合计3.6万亿,2019年股票融资为3478亿元,2020年前7个月合计3677亿元,而表外票据融资自2014年以来多数时间为负值,2019年为-4757亿元,不过2020年前7个月合计2733亿元,规模较大。我们预计2020年直接融资占比有望维持在18%左右,而十四五继续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情况下,直接融资占社融比重有望保持年均1-2个百分点的提高,建议2025年目标值设定为25%。
资本化率
我们认为,未来政策将从强调提高直接融资和证券化比例到突出股权融资和资本化,通过资本要素改革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可以使用股票市场总市值占GDP比重、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GDP比重两项指标度量资本化率。2019年,我国股市总市值占GDP比重为59.8%,假设今年名义GDP增速为3.3%,我们估算出今年截至7月末股市总市值占GDP比重为72.1%,预计今年年末有望稳定在70%附近,随着资本化程度的加深,建议2025年目标值设定为80%。
社会融资规模中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的存量与GDP之比直接衡量实体经济部门通过股票方式融资获得金融支持的规模,2015年有数据以来,2017年达到阶段性高点8%,2018、2019年分别为7.6%和7.4%,均小幅下滑,截至2020年7月,我们估算值为7.5%,预计今年有望维持在7.5%附近。十四五期间健全发展资本市场,尤其是扩大股权融资规模的情况下,假设可实现年均提高0.2个百分点,建议2025年目标值为8.5%。
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而科技发展将是我国实现这一转变的重要引擎。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根据十四五规划征集指引、十九大报告对科技领域的发展规划等重要精神,我们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把R&;D投入强度、基础研究强度、每万人口发明专利量、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数字产业增加值等指标作为衡量科技领域发展目标的重要维度。其中前三者主要衡量我国在科技研发等原动力领域的投入强度及产出成果,后二者主要衡量我国对于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能力。
研发能力
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该指标含义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根据十三五时期走势,预计2020年末达2.2%,无法完成十三五规划中由2.1%升至2.5%的既定目标,期间提升幅度约1%,目标完成比例仅25%。
从过去3个五年规划来看,该项指标的平均完成度为55%,且目标涨幅逐步收窄,十一五到十三五的目标涨幅分别为0.7%、0.4%、0.4%。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研发投入强度位于全球中游水准,仍然明显落后于日韩德美等国。建议我国在十四五规划中以2.6%作为该项指标的阶段目标,并持续在研发强度上追赶美国(美国2017年强度为2.8%)。
随着经济发展的重心逐步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以及美国对我国科技封锁力度的日益加强,中国企业亟待提升自主科技研发能力,建议政府出台研发支出税收倍增抵免、重点行业创新研究补助、研发设备折旧抵扣等措施对企业研发进行激励,R&;D投入力度将加大,我们预计十四五阶段可以顺利完成该项建议目标,完成历次5年规划中在该领域的开门红。
基础研究强度
基础研究强度是指基础研究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中的占比。R&;D经费支出中共包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试验发展三个子项。其中,加强基础研究是提高我国基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实现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科技部部长王志刚也曾在征集“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时重点指出,要加强基础和前沿研究,为世界科技发展作出中国贡献。目前我国基础研究强度仅为5.5%,过去10年增长幅度约1%。
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的基础研究强度长期落后于国际发达国家,美欧韩日等发达国家基础研究强度均是我国的2-4倍,研发强度、基础研究强度双双显著落后于发达国家的现状亟待改变。
此前的五年规划内均未涉及本项指标,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以基础研究强度作为科技领域发展的重要维度进行考核。建议2025年发展目标6.5%,力争在未来5年实现过去10年的增长幅度,平均发展速度实现翻倍。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该指标指每万人拥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
截至2020年6月,我国该项指标已达14.5件,预计2020年末将超过15件并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由6.3件升至12件的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在过去10年间发展极为迅猛,10年平均增速超过20%。在经历前期的高速发展后,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同比增速已呈逐渐下降趋势,预计十四五期间该指标仍将保持稳步发展但增速缓慢下行的发展态势。建议十四五规划中以每万人口23件作为该项指标的阶段目标,在该目标下,十四五期间指标同比增速将逐步回落至10%以下。
研发能力转化
科技进步贡献率
科技进步贡献率是指广义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即扣除资本和劳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2019年末该指标水平为59.5%,根据十三五期间走势,我们预计2020年末将超过60.5%并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中由55%升至60%的增长目标。十三五期间,该指标年均增幅约为1%。建议我国在十四五规划中以65%作为该项指标的阶段目标,继续保持十三五期间的年均增幅稳步提升。
数字产业化增加值实现翻一番
数字产业化规模(增加值)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电信业、互联网行业和软件服务业增加值,是我国数字强国战略落实以及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指出应“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为此,我们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将数字产业增加值做为“数字中国”战略实现程度的衡量标准并列入发展目标。
该指标从国际标准来看,主要体现为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行业的增加值规模。2019年,我国数字产业增加值达71000亿元。十三五期间,我国数字产业增加值经历了较为高速的发展阶段,过去5年平均增速约11%。在此趋势下,我们预计2020年数字产业增加值将达78000亿元。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目前数字产业增加值的GDP占比在全球范围内位于上游水平,仅落后于韩国与瑞典,小幅领先美国(2017年我国占比7.4%,美国占比6.9%)。
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数字强国、发展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我们建议在十四五规划中把数字产业增加值列入科技发展目标,并力争在2025年实现数字产业增加值翻一番,达到15.6万亿元。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对韩国领头羊地位的反超,并巩固相对于美国的竞争优势。
风险提示
新冠病毒变异导致疫情再次爆发;中美摩擦超预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