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牛原创:代言须心存敬畏 需细化规范明星代言
近日,杜海涛所涉的“网利宝”产品爆雷,引发了粉丝暴怒。原因是杜海涛姐姐回应网友质问时,非但没有愧疚之意,反而斥骂网友“活该”。其幸灾乐祸的心态、伤口撒盐的姿态,瞬间上了热搜。
明星代言是否要承担责任,立马在网络圈引起一阵热议。其实明星代言应该爱惜自己的声誉,一旦代言“翻车”,明星因此带来的麻烦会没完没了。
明星代言翻车事件
在众多明星代言事件中,产品代言“翻车”屡见不鲜了。早在2007年12月25日,上海工商部门查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工商部门称,这个由知名主持人陈鲁豫代言的广告语中的“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绩当然好”等属于不科学的保证。另外,广告中关于“某学生使用产品后成为学习状元”的内容,其真实性无法证实,构成虚假宣传。
近日,由著名主持人汪涵和乒乓球世界冠军刘国梁代言的爱钱进暴雷。据公开资料显示,爱钱涉案上千万人,金额两千多亿。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上海榕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
无独有偶,7月11日又有消息称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代言的理财产品“网利宝”暴雷。其实杜海涛所涉的“网利宝”,是2018年挖的坑,2019年爆的雷。网友心有不甘,可以理解。代言的明星丝毫没有一点于心不安,这钱赚得就有点血腥味。
然而,近年来,明星为金融平台代言的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明星大鹏(真名:董成鹏)曾为小牛在线的代言人,该平台近日宣布“良退”。范冰冰曾经为紫马财行代言,该平台于2019年3月被北京朝阳经侦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其母公司北京紫马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企业。
同时王宝强也曾出任团贷网首席体验官,不过2019年3月27日,团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侦查。
对于上述代言屡屡翻车事件,小编近日也关注到了被人诟病的微商行业。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化妆品品牌姬存希涉嫌虚假宣传,产品注销后仍在天猫销售。
据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数据查询发现:姬存希光感变色隔离喷雾(浙G妆网备字2017005328)的非特备案在2018年6月12日已经注销。根据化妆品行业相关法规,被注销的化妆品不能生产和销售。
此外,姬存希被媒体曝光涉嫌虚假宣传后,仍签约明星合作,上电视节目。据了解,6月,姬存希携手《奔跑吧》亮相荧屏,并成为节目组的指定护肤品牌。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明星在代言前,电视栏目组接广告时,有没有做足功课,认真考察产品的功能、效力和产品质量。同时明星代言和电视栏目组接广告都要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爱惜自己的羽毛,拒绝为不合格或名不副实的产品代言推销和宣传。
望细化规范明星代言
当代言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到底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呢?有业内人士解释道,从法律关系上看,明星与代言产品之间是一种“推荐”关系,这种关系比一般的推荐要强,但比“担保关系”要弱。明星是否需要负责,负责的程度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明星代言现象往前推了一步,明确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问题食品’代言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在2014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进一步拓宽了相关领域,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进一步规范明星代言行为,是在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其明确了“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随着法律条款的完善,有望对明星代言有了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一旦其所代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出现问题,明星所承担的责任也被细化。
结语
在当前法律规定下,追究“违规”广告明星代言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都是不可能的,但追究其民事责任则是还有可能的,因为他们在代言“违规”广告时或多或少还是有一些过失的。并且从明星名人的社会责任讲,代言的广告出现不实情况时,退出获取的广告代言费也是对自己所代言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一个交代。
同时,明星代言应该爱惜自己的声誉,随着法律条款的完善,也有望对明星代言有了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同时也引用网友的一句话,明星代言产品需自查,为客户选择良品才是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