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资本金账户
①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资本项目科办理外汇登记和开立资本金账户审批手续。
备注:按照外汇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天内办理外汇登记。企业若超期办理外汇登记,还需提供延误办理外汇登记检讨书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发票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外汇局向企业签发外汇登记证和资本项目开户核准件。
③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市联社国际业务部办理开户手续。
④ 开户完毕后,客户持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和外汇登记证返回外汇局盖章确认。
⑤ 确认后,客户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内本次开户的登记页复印件交回国际业务部留存备案。
1、书面申请(基本情况、注明变更事项及原因等);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验后返还);
3、企业应提供商务部门关于资本变动的批复、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如发生帐户迁移,应提供能反映原外汇账户贷方累计出自情况的进帐单及余额的对账单;
5、企业如以其外债转贷款转增资本,应提供外汇局出具的外债注销证明;
6、原开户资本金账户核准件(验后返还);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 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账户延期操作流程①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资本项目科办理账户延期手续。
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外汇局向企业签发核准件,客户持外汇登记证和延期核准件到市联社国际业务部办理延期手续。
③ 办理延期完毕,客户持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和外汇登记证返回外汇局盖章确认。
①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外汇局向企业签发核准件,客户持外汇登记证和核准件到市联社国际业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③ 办理变更完毕,客户持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和外汇登记证返回外汇局盖章确认。
(与增减资备案同时递交资料办理)
① 客户持有关资料到外汇局办理限额调整手续。
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外汇局向企业签发核准件,客户持外汇登记证和核准件到市联社国际业务部办理限额调整手续。
③ 办理完毕,客户持核准件企业留存联和外汇登记证返回外汇局盖章确认。
① 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等于注册资本中的外汇货币出资部分。
② 企业增资,应申请变更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
③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④ 注销时,账户内的余额经外汇局批准结汇或划转到其他外汇账户。
⑤ 核准件自签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使用有效,涂改无效。
1、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2、外汇资本金账户原开户核准件(企业联);
3、银行注销账户证明原件。
备注: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