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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落户条件2020新规:取消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

2020-06-30 11:23 浏览:540

  据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6月28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十三条措施。

  措施出台明确了:

  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

  福州市辖区、厦门市缩短参加城镇社保年限

  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

  厦门市区分岛内、岛外制定梯次化落户政策

  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

  放宽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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