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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有什么好处?税收优惠改革自主权等内容解读

2020-06-02 14:28 浏览:492

  实施15%企业所得税率

  要建立对标国际水平的自贸港,自然离不开“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标配。此外,《方案》还提及按照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关税方面,在全岛封关运作前,自贸港将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了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而在税率方面,从《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到2035年,自贸港的财税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推进。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扩大至所有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同时,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至于简化税制方面,《方案》提出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

  央地财政事权划分有突破

  而在财政方面,中央也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综合财力补助,对地方财政减收予以适当弥补,并由海南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提出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林江认为,这也意味着中央与地方财政的事权划分有了较大的突破,也必须要有这样的突破。

  “目前我国的税权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有支出责任,甚至连财权都不具备。中央政府对海南自贸港寄予厚望,自然赋予了海南包括地方税收管理权在内的权限,这里既涉及税收分成比例,也涉及中央政府与海南省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自贸港作为中国税制最简化、税率最低的地区,理想状态是可以借此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投资者,特别是高端产业投资者集聚海南。一旦海南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起来了,税收自然会有所增加,财政收入也将不断充裕,从而投入更多的财政资源在海南的基础设施上,并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政府服务,进一步提升海南的营商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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