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锚模式
名义锚模式的内涵
当一国的国内通货膨胀率过高时,实行钉住汇率(提出明确而透明的汇率水平)有助于树立国内经济稳定计划的信誉;当通货膨胀大幅下降时,由于货币需求的不稳定性,汇率的名义锚更为可取。这与传统的汇率制度选择理论正好相反,即当该国的通货膨胀率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的相差越小时,越应该采取固定汇率制。名义锚方法的出现是因为进行名义调整而达到实际贬值的目的是困难的。后来“公信力”效应得到了较高重视。在灵活的汇率体制下,经济代理人知道一旦他们确定了国内价格,决策者就有动机贬值以改变国际收支,他们可能因此把价格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在某一点,他们相信当局不愿意以一个更高的通货膨胀率来代替更贬值的实际汇率,结果就会出现一个价格的高平原(a price plateau)。然而,支持固定汇率制的观点仍然有一定的影响力,尤其是在欧洲的决策者和商界人士中,以固定汇率促进欧洲贸易与投资是建立欧盟最主要的动机。但是,固定汇率可以提供货币政策的名义锚。反通货膨胀的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固定汇率承诺更大的公信力,或者甚至完全的放弃本币。制定工资和价格,经济代理人意识到将来的通货膨胀会较低,因为货币局制度会阻止中央银行扩张货币(即使它想扩张货币)。如果经济代理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较低,他们就会相应地确定工资和价格水平,结果该国可以在任何产出水平上保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
钉住汇率制度有利于国家的政策约束,尤其是对财政政策的约束。这与发展中国家关系密切,因为发展中国家不像发达国家那样有能力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分开。固定汇率制约了政府将通货膨胀税作为一种收人来源,即限制决策者通过铸币税来弥补财政赤字的能力,结果预算赤字是通过出售债券或是增加税收、削减财政支出(或者二者兼有)来弥补。由于债券的融资会影响利率,利率反过来又会通过资本流动的变化对钉住汇率的目标产生压力,征税的余地又会受到限制,所以至少在短期内,要求财政政策与钉住汇率水平保持一致。这种约束机制增加了决策者承诺保持较低的、平稳的通货膨胀、并抑制通货膨胀预期的信誉。如果汇率在货币局或者货币同盟中的限定很严格,那么这种作用就越大。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如果严格的固定汇率制隐含不使用通货膨胀税的承诺值得信赖,那么官方就可以抑制通货膨胀的预期。与此相反,浮动汇率为官方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各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通货膨胀率,获得铸币税收入,成本是缺乏对未来通货膨胀的承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际上使官方有权选择贬值引起的超过预计的通货膨胀,来向私人部门征税,其风险在于如果公众对官方维护汇率水平的意愿或能力丧失信心,则钉住汇率便难以为继。
名义锚方法的实践
名义锚方法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倍受发展中国家和一些经济转轨国家的青睐。70年代的末期,拉丁美洲的几个国家实行了新型的稳定计划。包括在货币主义导向稳定政策下(monetarist-oriented stabilization policy)的汇率目标的某种变体。这一计划的好处与传统的IMF担保的计划完全不同。或者是依靠名义汇率的调整来纠正相对价格的扭曲,依赖预算的约束来阻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前者是通过名义汇率的钉住来达到反通货膨胀的目的。在以色列稳定计划和欧洲国家经验的鼓舞下,20世纪80年代通过汇率来稳定通货膨胀率颇受欢迎。1983年后,欧洲汇率机制下的高通货膨胀的国家更加下定决心与低通货膨胀的西德马克保持汇率稳定。欧洲国家内与硬通货保持稳定的官方哲学与80年代中期学术界流行的观点是接近的。这些思想是Simons,Calvo,Kydland和Prescott,Barro和Corden关于货币政策中相机选择的规则优先性主张的扩展。钉住汇率公信力会约束货币政策一货币当局带来较高的信誉——制止通货膨胀的成本更低了,保持低通货膨胀率的难度减小了。实际上名义锚方法主导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汇率政策。
名义锚方法的主要问题
名义锚方法实质是通过改变公众预期心理来实现价格的稳定。名义锚的问题是如何预测公信力?有人认为可以根据固定汇率存在的平均长度来定,一般是10个月。也有人认为应该根据贸易、利率、LIBOR来定。另一个问题是由于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的惯性,实行名义锚的国家无一例外地出现实际汇率升值。名义锚方法确实在拉丁美洲反通货膨胀的经济稳定计划中获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同时这种方法面临的问题也受到格外关注。名义锚方法可以帮助停止恶性通货膨胀时期的价格上涨。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其绩效却未必使然。欧洲汇率机制和北欧国家的经验表明,固定汇率并不是价格稳定的捷径。货币稳定和公信力应该在国内建立,而不是从国外进口。
Corden指出,名义锚方法的主要问题是,是否汇率承诺对于获得合理的纪律约束是必须的?其实,这种承诺是有风险的,或者纪律约束失败,或者公信力失败,或者是两者同时失败。名义锚方法成功的关键是财政约束。固定汇率承诺既不能阻止通货膨胀的攀升,也不能保证纪律,所以 Corden建议,目前贸易体制仍然要求进一步自由化的国家,不应该对固定汇率做出承诺。
Edwards指出名义锚方法存在三个问题。第一,虽然名义贬值可以防止实际汇率的错位,但汇率政策的作用是有限的。第二,或然的汇率规则优于固定汇率。第三,一国能够对单边的固定汇率做出可信承诺,而不能管住国内货币供应量是可疑的。
Krueger发现名义锚汇率政策将在国内和国际跨时边际替代率中加进了一个楔子,这样会导致福利损失。另外,Kamin主张固定名义汇率只不过是拖延了通货膨胀,汇率政策应该通过汇率对国内价格局部指数化进行初始贬值的方式防止过度的实际贬值。
Fisher 认为在一些高通货膨胀或是过度通货膨胀国家所执行的成功的经济稳定计划,固定汇率水平都是经济稳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仅凭固定汇率是不够的,必须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配合,以保证政府预算收支达到长期平衡,货币政策有利于经济稳定,实际工资接近于均衡值,实际汇率接近长期均衡点的相应水平。固定名义汇率是以上措施的核心,固定率不仅保持了价格的稳定,而且也象征着政府实施新政策的决心。在没有出现外汇储备减少或经常账户逆差的情况下,成功地维持了固定汇率,象征着政府政策的成功。但是固定汇率仅仅是成功的一个指标,而不是成功的原因。如果没有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相配合,固定名义汇率的结果将是汇率高估、货币贬值及通货膨胀卷土重来。
同时,以汇率为基础的名义锚本身也面临困境。那些通货膨胀较低、实施政策制约、以汇率为基础的稳定计划取得成功的支撑力量会迫使钉住目标难以维持,并最终导致放弃所钉住的目标。通常,为了表明政府抑制通货膨胀或者保持低通货膨胀的决心,稳定计划中的信号要素非常关键,即固定名义汇率或允许名义贬值到一定水平,该贬值幅度要小于国内和被钉住货币国家通货膨胀的差额。但是,这种做法必然会导致计划国货币的实际升值。实际上,除乌拉圭外,实施以汇率为基础稳定计划的国家都经历了长达数年的实际汇率大幅升值,由此导致非贸易品的价格相对于贸易品价格的升高,从而刺激生产者转向生产非贸易品,而消费者转向消费贸易品,由此可能造成经常账户恶化。
一般情况下,这种经常账户的逆差是通过资本流入来弥补的,资本流入的增加源于投资者信心的恢复、高利率和对至少近期内名义汇率保持不变的预期。但是,如果投资者发现经常账户逆差和实际汇率升值是不可持续的,官方最终要放弃钉住而进行汇率贬值,那么,预期的作用将会使资本流入发生突然逆转,从而触发国际收支危机,本币进一步贬值,这正好与市场预期相一致,这种货币危机被称为“自我实现”的货币危机。这种在巨额资本流入后突然逆转的情形,经常反映在经济活动大幅扩张随即发生紧缩的周期中,可以说,在80年代资本流动的顺周期性质对一国汇率的影响已经开始引起官方和学术界的重视。实践证明,以汇率稳定为基础的稳定计划存在的时间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