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平行登记

2020-08-01 16:40 浏览:671

介绍

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根据会计凭证,有关的总分类账中进行总括登记的同时还要在其所属的有关明细分类账中进行明细登记。二者登记部分类账和明细分类的依据相同、会计期间一致、借贷方向一致、金额相,使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之间形成相互核对的数量关系:(1)各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相等;(2)各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期末的合计数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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